從以弗所書看教會使命

黃浩儀
聖經科教授

 

以弗所書第二章和第三章是整卷書的核心所在,保羅有系統地向讀者解說神救贖的計劃。保羅首先在二章1至10節論到人與罪的關係,解釋罪的起源、人在罪惡生活的境況,以及脫離罪惡的途徑。到了二章11至33節,焦點就轉到人與神的關係上。保羅指出神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,拆毀了隔斷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圍牆,使外邦人與猶太人能夠合而為一,成為一個新人,一同成為神的選民。最後,保羅在三章1至13節與讀者分享他在神救贖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,說明他領受了神的託付,把神救贖的計劃傳給外邦人知道。

保羅在三章1至13節把神的救贖計劃稱為奧秘,因為這計劃「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」(5節),而計劃的內容就是「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,藉着福音,得以同為後嗣,同為一體,同蒙應許」(6節)。保羅在第三章這段經文中,更有系統地說明神如何透過不同的渠道,讓人明白這個計劃、這個奧秘。保羅指出是神親自啟示他,讓他明白這奧秘(3節);另外神亦藉著聖靈,讓其他信徒明白這奧秘(5節)。保羅得到神的啟示之後,也有責任把這奧秘傳給外邦人(8-9節)。最後,教會的職責就是「使天上執政的、掌權的,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」(10節);換言之就是教會要向執政者、掌權者展示神救贖的奧秘。

「執政的、掌權的」並不是指地上的君王和政府,因為保羅在它們前面冠以「天上」一詞,由此可知保羅指的是靈界的勢力。到了六章12節,「執政的、掌權的」再次出現,並且與「管轄這幽暗世界的,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」並列,與「屬血氣」互相對照;至此,「執政的、掌權的」的含義就更清晰。

我們也許會奇怪,保羅為甚麼會要求教會向靈界勢力作見證,使它們「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」?更令我們費解的是,教會要用甚麼方法,透過甚麼途徑去令靈界明白神救贖的奧秘呢?有學者認為教會可以透過宣講完成這託付,但這並不能消除我們的疑惑,因為向屬靈的勢力宣講神的奧秘,似乎並非信徒能力所及的事。亦有學者認為教會可以透過敬拜,使屬靈的勢力明白神的奧秘。這建議有它的道理,特別是假如我們重視靈界的事物,例如相信天使也會參與我們的崇拜聚會(參林前十一10)。

大多數學者相信教會是要透過合一的生活,使屬靈的勢力明白神的奧秘。這點不難理解,既然奧秘的內容是要猶太人與外邦人合而為一,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外建立一個新人類,使他們成為神的選民,那麼最直接展示這個奧秘的媒介,自然就是教會本身。教會這個新人類的身分,就是神的奧秘得以落實的表徵。

教會最大的使命是甚麼?有人說是站在窮人身邊,幫助有需要的人;但耶穌說:「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;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」(可十四7)比起服侍窮人,我想更多人會把大使命看為是教會最大的使命:「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」(太廿八19-20)。我們不敢質疑大使命的重要性,但值得我們留意的,是保羅在以弗所書論到如何傳遞神的奧秘時,他將向外邦人宣教的責任放在自己的肩頭上,而把向靈界勢力作見證的重任交給教會。如果我們上面的討論是正確的話,教會就須要透過合一來完全這個使命。我相信,追求合一,是今天教會最大的使命。

我們生活在一個四分五裂的社會中,人與人之間互不信任,彼此批評,互相攻擊;教會作為社會的縮影,也面對同樣的問題。更可惜的,是一些信徒和教會領袖認為批評和指斥別人是旨在維護真理,教會四分五裂是堅守真理的代價。但我們見到的,這些被高舉的所謂真理,與信仰的核心並不一定有直接關係。筆者希望透過這篇文章,藉著對以弗所書的一點分析,指出教會的最大使命,是「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」(弗四3),這樣才可以「使天上執政的、掌權的,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」(弗三10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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